一、被保險人
全國范圍內由國家或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。
二、保險標的
學生在實習實訓全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,依法應由校方承擔的經(jīng)濟賠償責任。
三、適用條款
主 險:《職業(yè)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條款》
附加險:1. 《附加教學實訓責任保險條款》
2. 《附加學生實習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》
四、保障內容
1. 學生頂崗實習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校方責任。在保險期間內,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港澳臺地區(qū)除外),被保險人的注冊學生在實習單位頂崗實習期間,因實習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導致傷殘或死亡,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(jīng)濟賠償責任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。
2. 學生頂崗實習期間遭受人身傷害的工傷責任。在保險期間內,被保險人的注冊學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港澳臺地區(qū)除外)頂崗實習期間,因發(fā)生認定或視同為工傷的情形導致傷殘或死亡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。
3. 學生教學實訓期間的校方責任。被保險人的注冊學生在被保險人組織或安排的校內教學實訓活動中,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導致傷殘或死亡,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(jīng)濟賠償責任,保險人按照附加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。
4. 學生實習第三者責任。被保險人的注冊學生在實習期間,因疏忽或過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傷亡,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(jīng)濟賠償責任,保險人依照附加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。
5. 法律費用。保險事故發(fā)生后,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,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以及其它必要的、合理的費用,經(jīng)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,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也負責賠償。
五、保險期限:一年和半年
六、保費及保險金額
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保費及保險金額,是以職業(yè)學校為全部在校注冊學生投保為基礎制定的,并按照保險期限分為一年及半年兩種投保繳費辦法。
1. 投保一年繳費辦法
保費(元/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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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崗實習責任及教學實訓責任
(主險及附加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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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實習第三者責任(附加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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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學生每年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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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學生每年醫(yī)療費用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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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所學校每次事故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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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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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計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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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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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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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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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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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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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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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每個學生每年醫(yī)療費用責任限額包含在每個學生責任限額內。
2. 投保半年繳費辦法
保費(元/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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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崗實習責任及教學實訓責任
(主險及附加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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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實習第三者責任(附加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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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學生每年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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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學生每年醫(yī)療費用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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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所學校每次事故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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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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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計責任限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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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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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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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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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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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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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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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每個學生每年醫(yī)療費用責任限額包含在每個學生責任限額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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